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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01 0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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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权运营数据,网络版权运营数据分析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网络版权运营数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网络版权运营数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豆瓣阅读从集团拆分,IP运营和版权出售的盈利模式你是否看好?

总的来说是比较看好的。自2013年诞生的豆瓣阅读,今年豆瓣迈出了由网络文学到IP运营的重要一步。1月23日,小说平台豆瓣阅读宣布从豆瓣集团分拆,并完成6000万人民币的A轮融资,投资方为柠萌影业,华兴Alpha担任此次融资的独家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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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诞生开始,豆瓣阅读就一直是一个原创写作平台,提供作者写作以及电子图书阅读服务,此次豆瓣阅读从豆瓣集团分拆,完成独立融资,目标是寻求文学及下游产业的更大发展。比如之前豆瓣成立的飞船影业,这个公司一直都是用于影视IP开发,为下游影视公司提供市场缺失的优质的IP,而获取优质影视IP的基础就是豆瓣阅读,豆瓣能够好好利用自身的功能,利用豆瓣评分做一些版权评估和用户测试,,增强对作品的把控力,并寻求到更多利益增长点。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豆瓣并不仅仅满足于以前的经营模式,他想把影视业发展好的心是十分强烈的,如今影视业发展蓬勃,是每个企业都看重的,而要做出好作品,豆瓣的这种模式就十分的不错,他为很多原创作家提供了一个平台,从作品中筛选,用付费和版权出售等方式留住优秀的作家,培育了一个好的作家便是培育了一个好的编剧,有各种不一样的题材,获得了好的题材直接把他变成影视作品,这种模式一气呵成,并且选择多样。

豆瓣阅读近日宣布从豆瓣集团分拆,公司完成了6000万元人民币的A轮融资,投资方为柠檬影业,本轮融资将主要用于内容开发和作者运营。

总体而言,数字阅读主要有两种盈利的模式,一是平台流量变化,靠庞大的用户流量刷广告;二是IP变现,对外销售IP,创作电影、电视剧或者周边产品等。

近年来随着国内互联网覆盖范围不断增加,国内互联网人口红利减退,用户数量增长放缓。

2017年年末已经达到7.72亿人。我国的网络文学用户约占总网民人数的45%,约3.33亿人。头部IP成为网络文学企业吸引用户,保持竞争力的关键。

从公司来看,2016 年中国5大网络文学公司中,阅文、中文在线、掌阅、百度和阿里巴巴文学其拥有的作品占比分别为 72%,27.5%,5.2%,3.4%和 1.7%。

但是这样注重IP的现象,也出现三个现象:

1. IP的商用化过程短,国内IP潮从2015年开始,但是近两年中,有很多IP作品的质量难以保证,高价低质成为某些IP作品的现象,而且这些IP作品并没有给IP购买方带来足够的收益,导致IP的购买方对IP的购买力并不如前两年过热,回归理性。

2. 优质IP主要集中在顶部网络文学作者手中,而IP的价格上涨,导致这些作家从网络平台上获取的收益增加,网络平台内容成本增加。

以国内占有率较大的阅文集团为例。网络文学平台与作家签约一般有两种方式:买断制,分成制,多数顶部作家会选择分成制。阅文集团在2015-2016年IP爆发的两年,内容成本均翻倍增加,顶部作家收入也出现翻倍。

3. 作家过高的内容成本让网络文学平台难以承受,而另一方面作家对由一家网络平台买断作品版权的收入并不满意。所以有一些顶部作家开始与几家网络文学平台一起签约,或者自己成立工作室,自己控制IP版权。

而网络文学平台现在的应对之策是培养新兴作家,提前买断了众多IP版权。问题是新兴作家的作品质量难以保障,IP数量却在逐渐增加。

现在IP市场也是以质取胜,优质IP仍有一席之地,而质量较差的IP多数只是作为网络文学平台的储备,看有无商业价值可挖,今后是否商用还未可知。

中国·北京国际版权授权大会落幕,中国文化IP该如何破局?

中国文化IP操作起来确实有难度,思路思绪信息都非常庞杂。尽管如此,我们仍旧可以抓住“主方向”,先解决主方向问题,再逐层向思维蔓延细化。

有哪些主方向呢?

一.原创文化IP如何认定。

并非所有的文化资源都需要IP,只有需要版权认证的文化作品才有版权问题,所以第一步应当解决版权问题的认定边界和权限。

这一步是最难的,特别是进入自媒体时代,文化自营蓬勃发展,要清楚界定是不是有版权的文化作品,比较困难。但并非不可解决。

既然是文化创作者,必有发布作品的平台。所以,可以由创作者和发表平台两方面合作。创作者在平台的创作,理应打上专属个人或平台的版权标签。

这一版权标签怎么打,就需要第二步:提升网络科技。

版权标签就像一个网络印章,这个印章能够携带多久,在网络资源库中储存多久,如何检测作品有没有被剽窃,等等方面都需要科技的支持。所以需要开发版权认证与监督方面的网络科技。

第三步:让平台成为第一普法者

立法机关制定清晰全面的版权法。将怎样才算侵犯版权,清晰的给出边界,以及处罚措施与力度。

法律只有距离民众较近,才能强化警醒作用。不然,很多人在行事时会忘记法律。

所以,文化作品发布平台,应当成为版权法的第一普法者。每一个入平台的创作者都应清楚平台内涉及的版权法。

中国文化IP,在不断摸索与创新中,一定会日趋完善。每个人供智共谋,相信我们的文化创作环境会越来越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网络版权运营数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网络版权运营数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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