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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5 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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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运营主管被判刑,网络运营主管任职要求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网络运营主管被判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网络运营主管被判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P2P公司被认定非法集资,里面的员工和经理会被判刑吗?

大部分员工也会被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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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刑事犯罪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等,其中,从犯是指为犯罪提供了物理的、心理的影响力,对犯罪起到了帮助作用。

具体到P2P公司被认定为非法集资案中,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必然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犯,那么为非法集资拉业务的业务员、为非法集资提供保障的内勤人员等,自然是对犯罪起到了作用,可以认定为从犯。

但是,有些员工因为入职时间短、或从事的工作与非法集资基本无关的,会不定罪处罚。

P2P公司案件的审理他有自己的标准。根据每家公司运营模式的不同,对员工和经理的定罪标准是不一样的。

对于通过线下募集资金,业务员去单个营销客户,针对这一类的业务员在经侦调查的时候,会将相关业务员也列入嫌疑犯的范围。因为这些业务员直接参与了这个理财产品的销售,而且与用户发生了直接的交流。

对于通过线上运营募集资金,这一类公司经侦在认定的时候会对部分营销人员进行调查。因为这类公司在线上运营只是在整个公司运营环节中的一部分,因此在认定的时候不会对员工和经理全部进行列入嫌疑人范围,主要还是对公司的董、监、高等高管进行一个案件侦查。

根据全国各地案件侦破的情况来看,有的地方会要求P2P公司原先的营销人员退还工资、营销提成等费用。如果对于不愿意配合而且不愿意退还相关费用的人员会采取强制措施。如果能够按规定退还费用,将不会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以上是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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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类似于善林那种的营业部经理,是否要坐牢?

应该视情况而定,有证据证明部门经理等等负责人虚假不负责任的宣传就应严厉打击,没有这些人的在门店的宣传就不会有那么多人被骗,具体工作不都是下面门店做的吗?应该严厉打击,追缴非法所得。至于说他们这些业务员,门店经理也投了,他们可不是受害者,是自己把自己忽悠了,天天给别人洗脑,天天说瞎话骗别人的报应,就是自食恶果!

P2P公司被经侦查了,里面的销售经理,需要判什么刑?

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P2P贷款中介公司经侦调查,销售经理、信贷部经理和信贷业务员,资产经理,股东,高管都要退钱上缴国家库存中心被没收,不过销售经理要看拿了多少提成,收的资金有多少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个人吸收存款10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8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这样增加刑罚量后的基准刑为4年4个月。具体的法院的宣告刑还需要考虑其他量刑因素,不如说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主犯还是从犯,犯罪行为的程度、犯罪的次数、犯罪的数额、犯罪的后果、犯罪对象的个数、犯罪手段、犯罪时间、地点、犯罪动机、起因、犯罪前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退赃和赔偿情况等,都会对最终量刑产生影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网络运营主管被判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网络运营主管被判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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